声明人:历春华、董丽荣、唐玉清、黄宝臣、董丽香、樊玉芹、董长久、陆淑珍、刘璐、王维茹、刘继香
由于上访,或公开炼功,被抓进拘留所或劳教所。在种种酷刑和压力下,我们直接或间接地写了保证书、决裂书、以及签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,全部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4/80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