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风礼 我在97年得法,受益极大。为了证实大法,我到公园炼功,被恶警抓捕。曾在劳教所、洗脑班上违心的写过“不炼”的言词现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9/7823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