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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晶艳 由于江泽民集团的打压和迫害,在99年8月份我向当地6.15办公室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1年3月份家属又为我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所有的“保证书”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,我要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19/112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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