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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殷冬梅(非修炼者)

    我妈是修炼法轮功的,公安局到我家让我妈签字,不签字就要把我妈抓走,我妈不签字。我害怕公安局把我妈抓走,我就替我妈签了字。现在我明白了,法轮大法是正法,修“真善忍”做好人没有错,我现在严正声明我替我妈签的字全部作废!法轮大法好!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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