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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田佳美 我在2000年6月2日到北京上访,6月4日在天安门被邪恶的警察抓住,当时就有一名恶警把我带進天安门旁边的公安局里的地下室,然后恶狠狠的问我是哪里的人,要我拿出身份证,我没有回答他,他就拿出一根鞭子抽打我的手,见我还是不回答他的话,邪恶发怒了,把我反扳倒在椅子上,抽打我的后身。恶警在我的包里搜出一个火柴盒、一张信纸,从中发现了我的地址,然后就通知本省驻京截止我们上访的公安人员将我带走。我在北京被监禁了几天,再由我单位领导和本县派出所所长从北京带回来,一下车就由所长带到派出所关押三天三夜,后来又被送到看守所关押了二个多月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被迫签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。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定实修,勇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:学法修炼、讲清真象、发正念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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