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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高云婷

    2002年元月28日,我在去同修家拿资料时被派出所恶警强行抓到乡里。所长伙同政保股抄了我家,抢走现金4500元,并将我非法送县看守所。18天后我弟弟交了3000元罚款,又将我弄到了洗脑班,在他们威逼、利诱下,自己一时糊涂写了所谓的“四书”。在洗脑班,又交罚款1000元。回家后曾一度放弃修炼,是慈悲的师父不愿落下一个弟子,使我又重新开始学法。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给大法造成的严重损失,作为修炼人要正念正行,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应紧随师父,揭露邪恶救度众生。今天我特此严正声明,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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