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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尚红霞 我于97年喜得大法,在几年的修炼中,有过修炼的喜悦,也体会过修炼的艰辛和神奇,也做过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每当回想到这些我的心就难过。今天把它写出来以示自己对所犯错误的忏悔。99年10月26日我和几个同修去北京正法,被抓回关押市监狱受迫害,家人花了15000元将我保出。2000年9月我第二次去北京正法,途中被抓回关押在市拘留所迫害8个月后送劳教。在劳教所的高压和酷刑折磨中,自己承受不住,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给大法抹了黑,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污点,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。现特此声明:在劳教所中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努力做到师尊所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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