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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翠萍 我于九八年四月有幸得法。99年7月20日之后,镇政府领导把我抓去谈话,说不让炼了,还让写“保证”,说如果不写就送到市里去。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还有点怕心,就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说“不炼了”。虽然心里想:我写了“不炼了”回家后还照炼就是了。其实用师父讲的“真善忍”大法来衡量没做到真。我很后悔,郑重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彻底作废!。从今以后坚定实修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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