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军华 我于98年得法,由于学法不实,悟性差,在我爱人被监视居住时,我配合了邪恶,替我爱人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回想起来,万分悲痛,深感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现郑重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统统作废。今后要努力学好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3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