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坤
我1996年11月得法,2001年9月因发真象传单,被拘留6个月,在看守所里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于是写了“三书”今天我严正声明我所讲的、写的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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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