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蓉芳
我是个没有文化的人,在单位及家庭的压力下,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代我写了“二不保证”要我签字同意,我迫于压力就盖了手印。我现在严正声明过去所做的一切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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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