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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戴慧娟 我于2000年11月被强行关押于行拘所达三个月,后又被强送女子劳教所,无辜被判两年,在其间我所讲、所写的一切有损于大法的语言文字,现在公开声明,一切作废。我一定要在大法中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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