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海娜
由于自己的怕心和对大法的不坚定,被迫所写的骂师父、骂大法的话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归正自己不符合法的行为,重新投入到正法的洪流中去,挽回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