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小葳
个人有放不下的执著,在邪恶的压力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并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,走正以后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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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