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安慧
我在洗脑班残酷迫害下所说、所写、所签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