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秀芝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,在此我严正声明,不符合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走好最后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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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