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美
我被迫参加洗脑班。一切违反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坚修大法志不移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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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