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大伟
我以前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以后努力学法,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去做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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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/78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