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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录凤

    99年7月份,派出所到我办公室问我怎么炼的功,我实话实说,并用自己身体的变化向他介绍大法好。他边说边记,说完后让我签字,我拿过来看了一遍都是我说的,就签了。同月份,单位一把手找我谈话,要求我写出炼法轮功的“书面检查”还得在机关干部大会上“检讨”,我不同意,我说我没有错,他们说:是,你是个好人我们不否认,从市里到老百姓对你评价都很高,你炼法轮功就得“检讨”,要不然他们受处分,在逼迫下,同意了。这种行为违背了自己和大法,这是不对的。2001年6月份被同事、邻居举报,(家里电话被监控至今)。被单位骗去后,市“610”和政法委负责人找我谈话并抄了我家。第二天让我签名,开始我不签,他们说:你自己说的话还不敢签,签名就放人,我动了人念,也没看就签了。2002年中旬,单位和区里头还让我签名,没找到我,找我家里人签名,家里人代表不了我。以上所为,我现在郑重的声明无效、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修正自己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/7845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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