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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福艳 我是96年2月份得法的。学法后我的身体变化很大,各种疾病都消失了。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。当地派出所来我家找我让我签字“不炼法轮功”。当时我不在家,我儿媳妇代我签了字。具体签的什么我也不知道。第二次是9月份又来找我“签字”。我当时跟他们说:我不炼不行,因为我炼法轮功后各种疾病都消失了。他们说炼别的。我说不会,就得炼法轮功。后来他们代我写的。然后他们又代我签的字。随着学法的深入,我认识到作为真修弟子每一思、每一念都该是最纯净的,我都应该用大法来衡量,虽然他们代签了,这也是污点,所以我严正声明,过去所为都作废。今后我坚定修炼,认真学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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