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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亚平 我是98年5月份喜得大法的,99年7月20日,我们正在集体炼功,派出所干警来告诉我们让我签名,我们问为什么,他们说以后你们就知道了。7月28日他们又送来一份“解脱认定书”,当时我没签名出去了,我丈夫代签的。第二次是十月份还是找我签我也没签,还是我丈夫签的。以后再来我不理他们了,他们不来了。看了《明慧文章》后明白自己做的不对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过去所做无效、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要求自己,加强正念,认真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勇于精進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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