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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颜红 2001年,我曾违心的给当地派出所填写过一张表格,其中写过自己“不炼了”。这件事在我的心里始终放不下,我对不起师父,背离了法,没有做到“真”,不应该在乎情面、怕找麻烦,甚至是怕心的带动下,向邪恶妥协,玩文字游戏,去填什么“保证”,今天我在此严正声明:我曾说过、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原则的语言、文字全部作废。我要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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