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志勇
我由于被人的执著带动,做过违背大法原则之事。为了避免迫害,曾用人的方法妥协。现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真正走师父安排的路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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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/784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