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太华 我99年有幸修炼大法从而得到了健康的身体,而且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实意义。1999年7.20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。我于2000年2月本着一颗修炼人真诚的心去北京上访,我们是按“真,善,忍”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修炼者,是不应受到无理的迫害的。为的是说句真实话:“法轮大法好”。公民上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宪法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。然而我遭到的是非法拘留,强迫劳动,而且一直遭到地方派出所和镇政府执法人员的非法监控和关押,逼迫使我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一直处在无法自拔的痛悔之中。我扪心自问:我不能失去创造生命永远美好未来的法轮大法啊!而我的内心一直都未曾放弃过大法的修炼,只是当时不理智了。是江氏集团太邪恶了,散布弥天大谎来毒害世上的人们,使用残酷手段迫害着善良的修炼人,摧残修炼者善良的心灵。想起师尊的慈悲苦度和给了我再次修炼的机会,我在心里深处无限忏悔的写出此声明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3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