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广荣
我声明我所写的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0/112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