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莉
我在主意识不强,正念不足的情况下,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文字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按照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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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3/78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