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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: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。

    声明人:刘士华

    由于对法理理解不深,在压力面前违心地写了保证书,交手抄洪吟一本,在拘留所签了五条,还有家属写的担保书,给大法造成损失,我痛悔莫及,现本人郑重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!将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4/80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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