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新述
前段邪恶迫使我做对师父的法像极不尊重的事,从内心惭愧,今特郑重声明以前凡属对大法有违的签字全部作废。所做、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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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3/78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