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杰
因在酷刑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3/78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