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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中学生曹刘娟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的女儿,自99年7.20以来,江××集团迫害法轮大法,很厉害。它们到处去造谣,说大法的坏话。它们还通过电视、广播、新闻等诬陷大法,败坏大法的声誉。2001年学校组织我们学生在白布上签字,我当时没多加考虑,就把自己的名字签了上去。事后我感到很后悔,我不应该那么做。为此我郑重的表示,那次签字不算数、作废。以后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去维护大法,不再做一件破坏大法的事了。我希望能把这件事上报给《明慧网》,这样我的良心也可以安心了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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