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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丽娟

    我于2003年6月13日上午上班时被区“610”、派出所、街综治办、居委会和院保卫处绑架到市所谓的“法制学校”(实际法西斯洗脑班)進行强制洗脑。我在洗脑班受到严重的精神迫害,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,体重由原来的130多斤下降到70多斤,只剩皮包骨,并出现心脏功能衰竭的症状,邪恶之徒害怕承担责任,于2004年5月11日由单位及家人接回家休养。在市洗脑班期间,我由于长期被非法软禁、被它们恐吓而导致长期失眠,还被保安人员殴打,在这样的持续迫害下,致使自己主意识不清,一时被邪恶钻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给大法抹黑。但在我走错路的时候,伟大慈悲的师父不放弃我,点化我,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找到自己的执著,我在洗脑班 摔了一跤,我就在洗脑班站起来,在洗脑班写了严正声明归正自己的错误行为,放下执著和怕心,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,我于2004年5月11日堂堂正正走出洗脑班。现在我在明慧网上再一次严正声明,我在市洗脑班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文字和言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就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好今后的每一步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4/786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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