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年
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江氏政府强迫不让炼功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特此声明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4/78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