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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段淑艳

    我于2003年8月乘车串门,当时看到很多乘客在车上看小说,自己也拿出《转法轮》看,被乘警发现,上报单位保卫科,让我写“保证书”。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,没有悟到,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给大法抹了黑,造成了损失。事后我反复思考,师父是在救度我们,法轮大法是正法。所以自己又坚持学法,不承认旧势力,声明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5/787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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