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英
我在7.20后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,所说的话和家人所签的字,现声明全部作废,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5/787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