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兰
在邪恶强迫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我声明全部作废,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5/787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