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海燕
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向世人讲清真象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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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5/787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