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春芝
99年7.20以后,因我那天不在家,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儿媳被迫替我写了“不炼”的保证,我声明作废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5/787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