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凤琴 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、修炼不够精進,曾先后于二零零二年、二零零三年、二零零四年三次被派出所、单位领导强行洗脑并写“保证书”,我在此声明:在强化洗脑及有怕心等情况下,违心所写的一切“保证书”和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要精進学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3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