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美蓉
由于平时对法理解不深,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时,写了“不修炼保证书”,现特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加倍弥补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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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6/7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