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俊中
我在劳教所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东西,声明作废。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6/7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