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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荣红 2002年8月27日我被绑架,刑讯逼供三天后,送入看守所,并非法判我有期徒刑5年。2003年8月19日,在监狱,恶徒逼迫我写下“五书”。他们不让我睡觉,强迫我穿囚服,我不穿,他们把打倒在地。然后“开飞机”近一个小时之久。我经受不住摧残,违心写下了“五书”。我要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,我声明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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