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荷贞
我以往说过“不炼了”的话,在表格上按过的手印、签的名一律不算数,作废。今后一定精進、实修。坚决跟随师父好好修炼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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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7/788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