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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饶习

    我1988年得到法轮大法,身心同时受益,心性得到提高,患了各年的痣疮痊愈了。7.20后我看到电视宣传,与我的亲身体悟实践不同,本着真的原则,用公开炼功的方式,告诉世人、社会需要“真、善、忍”,法轮大法是正法。作为一个教师,自己有切身体验,说真话才不会愧对良知。由此而被打入看守所,四个月后又转入省女子劳教所,劳教期间忍受了强制劳动、罚站、挨打(警察唆使其他劳教人员),脱光衣服搜查,洗脑……。被逼违背良知,违背信仰,强制洗脑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洗脑作废。一切洗脑文字及省电视台的采访均为不实的或在强制和蒙蔽下所为,统统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8/789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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