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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艳秋 我1997年得法修炼。于2000年7月1号到北京证实大法,同年7月6日被抓送回当地,多次被邪恶非法拘留。2004年4月26日邪恶又在我上班处把我骗出,由四个大汉强行把我押上车,抓去洗脑班,進行强行洗脑一月零4天。在强迫洗脑期间我坚决不配合,它们不得不提前把我放出来。但我要严正声明,我在邪恶处所说、所抄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决心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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