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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宝兰

    经过女儿、儿子的劝说,我于97年修炼了法轮大法,通过学法后,真是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。因学法不深,在邪恶迫害时,没有悟到,写了“不炼了”,虽不是自己亲手写的,叫人代笔,但我签了名。这种想法和做法严重损害了大法形象,不符合一个真正修炼者的标准,违背了师父的教导,自那时起心里象块石头压着,今天我严正声明我以前讲的“不炼了”作废。决心跟师父走到底,多学法,提高心性,遇到再大的难也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8/789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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