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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政斯 我是1997年5月得法的。7.20镇压高峰时,恶警拿走我的宝书,罚款100元,办学习班,逼签字“不炼”。当时学法不深,为能隐居在家修炼,接受恶警的条件,签字“不炼了”。慢慢的我认识到签字是错误的,虽不是真心的,也受良心责备。修了“真善忍”,应说真话,而我说了谎话。我不承认旧势力安排,不与旧势力配合,我严正声明,签字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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