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爱华
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深,产生了怕心,所写下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声明作废。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8/789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