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莲英
99年7月20日以后,在乡政府和派出所的威逼、高压下,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在正法路上勇猛精進,一定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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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8/789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