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翠青
在邪恶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全盘否定旧势力安排,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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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8/789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