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兰秀
由于我厂退休办的施压,不修炼的儿子代我写了所谓的“不炼功保证书”,无论他写了什么或说了什么,这一切对我来说全部作废。不起任何作用。我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8/78918.html